中華民國殘障聯盟辦理「身心障礙者公民權利論壇」
記者會時程表
◎記者會時程:藍色字體為已確認會出席之來賓
區域 | 時間 | 地點 | 主持人 | 邀請來賓(邀請中) |
台北 | 7月19日(六) 14:00 | 市長官邸 藝文沙龍 | 李燕 (廣青文教基金會執行長) | 市政府代表 楊玉欣女士(罕見疾病者,罕見疾病基金會代言人) 黃美濂女士(腦性麻痺者,博士畫家) |
台中 | 7月27日(日) 14:00 | 台中市議會廣場 | 胡市長志強伉儷、張議長宏年 | |
高雄 | 8月30日(六) 14:00 |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女館廣場 | 陳菊市長(高雄市市長) 楊恩典女士(口足畫家) |
◎記者會流程:
時間 | 內容 |
13:50— 14:00 | 媒體記者報到 |
14:00— 14:10 | 1.由一位身心障礙者(台北:楊玉欣、台中:邀請中、高雄:楊恩典) 搭乘彩繪復康巴士進入記者會現場。 2.由市長親自操控復康巴士起降設備。 3.乘坐輪椅的身障者透過復康巴士起降設備出場。 |
14:10— 14:20 | 1.出席來賓共同至復康巴士前(以復康巴士彩繪作為背景)。 2.主持人說明公民論壇意義及內容。 3.市長致詞。 |
14:20— 14:30 | 出席來賓說明身心障礙者公民權利的重要性。 |
14:30— 14:40 | 與公民權利論壇參與者合照。 |
*記者會因需以彩繪復康巴士為背景,故於室外舉行,若遇雨天,則進行完第一階段後,移至室內舉辦。
「身心障礙者公民權利論壇」
聯合國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」(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), 2006年8月在108個締約國同意下通過,並於2008年5月3日正式生效,成為21世紀第一個人權公約,保障佔全球人口總數至少十分之一的身心障礙人口,這也是第一部保護身心障礙者權利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。其所強調的是: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是普遍的,彼此相互依存不可分割,身心障礙者要與一般人同樣受到公平機會待遇,充分享有參與公民、經濟、政治、社會和文化生活等各個層面的權利和自由,以及因失能而需要的協助。
我國的身心障礙者人口數在2007年底已達102萬760人,約佔全國人口的4.45%,政府於2007年7月11日公佈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,其制定宗旨與身心障礙權利公約之精神相符合,此為自許以人權立國的台灣在身心障礙者權益維護的一大躍進。
當前我國身心障礙權利相關法規規劃完整,但落實度仍有其進步的空間,除了需要政府落實執行外,據本聯盟長期投入在身心障礙領域中,發現在地之身心障礙者常因未了解自我的權利,而未能替自己發聲、表達需求,故身心障礙者如何去認清自我的權益,實需要加以倡導。
本聯盟成立十七年來,即以爭取障礙人權為目標,期待每位身心障礙者能充分享有各方面之權利,提高身心障礙者對自我的權利意識,本次論壇將於全省25縣市各辦理一場,並將集結參與者的結論,於年底擬定台灣身心障礙者人權宣言,促使身心障礙者提高對自我權利的認知。
7月19日下午二時將於市長官邸藝文沙龍辦理宣傳記者會,隨後於二時四十分假辦理台北市身心障礙者公民權利論壇,敬邀您共襄盛舉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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