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20日 星期日

中華民國殘障聯盟辦理「身心障礙者公民權利論壇」


中華民國殘障聯盟辦理「身心障礙者公民權利論壇」

記者會時程表

◎記者會時程:藍色字體為已確認會出席之來賓

區域

時間

地點

主持人

邀請來賓(邀請中)

台北

719()

14:00

市長官邸

藝文沙龍

李燕

(廣青文教基金會執行長)

市政府代表

楊玉欣女士(罕見疾病者,罕見疾病基金會代言人)

黃美濂女士(腦性麻痺者,博士畫家)

台中

727()

14:00

台中市議會廣場

胡市長志強伉儷、張議長宏年

高雄

830()

14:00

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女館廣場

陳菊市長(高雄市市長)

楊恩典女士(口足畫家)

◎記者會流程:

時間

內容

13:50— 14:00

媒體記者報到

14:00— 14:10

1.由一位身心障礙者(台北:楊玉欣、台中:邀請中、高雄:楊恩典

搭乘彩繪復康巴士進入記者會現場。

2.由市長親自操控復康巴士起降設備。

3.乘坐輪椅的身障者透過復康巴士起降設備出場。

14:10— 14:20

1.出席來賓共同至復康巴士前(以復康巴士彩繪作為背景)。

2.主持人說明公民論壇意義及內容。

3.市長致詞。

14:20— 14:30

出席來賓說明身心障礙者公民權利的重要性。

14:30— 14:40

與公民權利論壇參與者合照。

*記者會因需以彩繪復康巴士為背景,故於室外舉行,若遇雨天,則進行完第一階段後,移至室內舉辦。

「身心障礙者公民權利論壇」

聯合國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」(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) 20068月在108個締約國同意下通過,並於200853日正式生效,成為21世紀第一個人權公約,保障佔全球人口總數至少十分之一的身心障礙人口,這也是第一部保護身心障礙者權利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。其所強調的是: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是普遍的,彼此相互依存不可分割,身心障礙者要與一般人同樣受到公平機會待遇,充分享有參與公民、經濟、政治、社會和文化生活等各個層面的權利和自由,以及因失能而需要的協助。

我國的身心障礙者人口數在2007年底已達102760人,約佔全國人口的4.45%政府於2007711日公佈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,其制定宗旨與身心障礙權利公約之精神相符合,此為自許以人權立國的台灣在身心障礙者權益維護的一大躍進。

當前我國身心障礙權利相關法規規劃完整,但落實度仍有其進步的空間,除了需要政府落實執行外,本聯盟長期投入在身心障礙領域中,發現在地之身心障礙者常因未了解自我的權利,而未能替自己發聲、表達需求,故身心障礙者如何去認清自我的權益,實需要加以倡導。

本聯盟成立十七年來,即以爭取障礙人權為目標,期待每位身心障礙者能充分享有各方面之權利,提高身心障礙者對自我的權利意識,本次論壇將於全省25縣市各辦理一場,並將集結參與者的結論,於年底擬定台灣身心障礙者人權宣言,促使身心障礙者提高對自我權利的認知。

719日下午二時將於市長官邸藝文沙龍辦理宣傳記者會,隨後於二時四十分假辦理台北市身心障礙者公民權利論壇,敬邀您共襄盛舉 。

沒有留言: